按照许人社办函〔2019〕17号、许政〔2020〕31号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业务受理机构调整为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受理、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发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办理要件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劳动合同3份。
4.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和社保卡同印在一张上)。
5.1月至6月的社保清单。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3.《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劳动合同3份。
5.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和社保卡同印在一张上)。
6.1月至6月的社保清单。
二、业务流程及符合申领补贴条件人员
1.失业登记
首先在东城区各镇办、村(社区)等平台进行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及认定
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在满足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下,可在各镇办、村(社区)等平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然后镇、办平台进行审核认定;
3.灵活就业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在东城区各镇办、村(社区)等平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已实现就业,且自己缴纳社保并没有停止。
距离退休10年之内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满足以上条件后,可在属地人社所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起始日期为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的次月。申领补贴期间,由区人社部门联合辖区社保所进行不定期抽查申领社保补贴人员上班到岗情况,如出现2次不在岗,不予领取该补贴。
线下窗口:
邓庄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万州大都汇三家店旁边)电话:5670023
工作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