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特组织东城区许州路以东、莲城大道以北局部地块土地出让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取工作,欢迎符合项目工作要求的土地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城区许州路以东、莲城大道以北局部地块土地出让评估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付费标准:相关规定收费标准的45%。
(四)项目内容:在所报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摇号选取3家为东城区许州路以东、莲城大道以北局部地块土地出让评估项目提供专业土地评估服务,3家评估机构均出具项目评估结果,最终使用最接近平均值的评估结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四)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提供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五)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及2024年4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申请文件要求:
参与此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六)承诺函,承诺工作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出具的报表真实可靠;
(七)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八)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委托书)
(九)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需于2025年4月15日12:00前将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或邮寄至许昌市东城区许都路与三里桥街交叉口许都大剧院四楼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报送者,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五、采购办法
(一)询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二)在所报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摇号选取3家为该项目提供专业评估服务,3家评估机构均出具该项目评估结果,最终使用最接近平均值的评估结果。该项目评估费用3家评估结构占比分别为15%、15%、70%(备注:最终使用评估结果的单位占比70%)。
(三)有效申请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文件。
(二)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委托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投标文件应使用牢固的纸质信封或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密封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任何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四)如中标人在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采购人有权选用其他服务机构。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2965991 19283904494
地 址:许昌市东城区许都路与三里桥街交叉口许都大剧院四楼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土地收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