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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东城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信息时间:2022-05-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扩围,注重目标先行,突出源头治理,先期从绩效目标申报入手,落实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强化绩效目标约束,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与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有机融合,由区级预算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汇总和报送,财政部门加强审核、批复下达。预算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一、严格绩效目标编制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一是扩大绩效目标编制范围,要求2022年部门申报的所有预算项目全部要编制绩效目标,同时要求所有部门都要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细化绩效目标编制内容,从部门总体和项目实施计划和路径、预期效益等方面全面设置绩效目标。三是严格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绩效目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同时夯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

二、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编报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许昌市财政局对部门上报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针对一些部门对绩效工作重视不够、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不高等问题,指导、督促部门限期整改,促进绩效目标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绩效目标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将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报送东城区管委会审核,按照“谁申报目标,谁公开目标”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要求预算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