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规定,通过材料审核、身份核查、创业项目实地调查等程序,确定东城区2021年第一批开业补贴人员1人。现将补贴名单有关信息(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属群体、创业实体名称、员工人数、开业时间、经营地址)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4-2953696
许昌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