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置办事处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低危害和损失程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打造“平安许昌”和谐社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定本预案。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也是指经过工业加工、制作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这些食品能否食用或者饮用,食用或饮用后对人体是否存在伤害即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具有突发性性质,一般表现为个体、群体和区域性的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和破坏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社区,密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单位对食品安全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防范,抓紧抓实,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伤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维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
4、依法处置,讲究策略。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把对事件的果断处置同避免激化矛盾进行统筹考虑。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害社会秩序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5、属地为主,部门负责。在辖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立即逐级上报东城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办事处负责一般性事故的应急处置与协调,重大紧急事件请示东城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