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的高校在校生。
证件使用注意事项: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办理时限: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受理后,即时核发《就业创业证》。
办理地点(方式):半截河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
证件送达方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受理后,即时核发《就业创业证》。
咨询电话:0374-7386882。
申领材料: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人员需准备: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需准备:1.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办理流程:1.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核实申请人信息。2.制证。打印《就业创业证》并生成电子证照。3.领证。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