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18号),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民营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全面梳理排查隐患。二是督促自查,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使用单位按照“真自查、早整改、抓管理、保质量”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认真排查质量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排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聚焦辖区内植入类医疗器械、无菌类医疗器械等5大类重点产品、重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