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
二、实施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三、申请材料
变更名称和经营者姓名的需提供:(一)《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三)委托他人办理小作坊登记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提供:(一)《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表》;(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三)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者目录;(四)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五)委托他人办理小作坊登记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电话
0374-295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