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 县级
2024-12-11 2024-12-11 09:36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12-11 09: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实施主体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电话

 0374-295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