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许昌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应急〔2023〕87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许财建〔2023〕79号),上级共分配我区救灾资金3.5万元。根据有关街道办事处上报需救助情况,我区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将3.5万元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完毕,实际救助251人,其中,祖师街道办事处救助150户203人,发放救助资金2.8194万元;永昌街道办事处救助31户48人,发放救助资金0.68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