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格美”外围螺旋云系影响,预计7月27~28日我区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和7~8级阵风。强降水时段主要在27日夜里至28日,降水量40~80毫米、局地100~1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40毫米上下。依据《许昌市东城区防汛应急预案(2024修订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6日15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7月26日召开的防汛会商调度会议要求,迅速进入防汛响应状态。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突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要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许昌市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一、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党政综合办公室、水利局、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参加,滚动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各街道各部门将防汛工作情况报区防指并通报成员单位。
二、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三、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利局、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和隐患巡查应对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指。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积极与市气象局对接,每日8时、12时、18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利局每日8时、18时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派员进驻区防指;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六、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每日18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