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4-07-16 2024-07-16 18:46

许昌市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16 18: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和天气预测,依据《许昌市东城区防汛应急预案(2024修订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6日12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力以赴开展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一、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党政综合办公室、水利局、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参加,滚动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各街道各部门将防汛工作情况报区防指并通报成员单位。

二、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三、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利局、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和隐患巡查应对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指。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积极与市气象局对接,每日8时、12时、18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利局每日8时、18时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派员进驻区防指;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六、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每日18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