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天气预测和全市防汛应急响应17时提升至三级的情况,依据《许昌市东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修订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6日17时3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由四级提升为三级。
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力以赴开展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许昌市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6日
附件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参加,滚动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二、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区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24小时在岗在位,协调指挥防汛工作。
三、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调度和隐患巡查应对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指。
五、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派员进驻区防指。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2时、17时、22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六、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每日8时、12时、17时、22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