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落实省、市关于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工作要求,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18〕17号)、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豫文物安〔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