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受理机构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四、办理要件
1.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3.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五、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提供相应材料,向当地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有关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受理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七、咨询电话
2953696
一、适用对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受理机构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四、办理要件
1.公益性岗位补贴
(1)安置人员花名册;
(2)安置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4)单位应发放工资明细账;
(5)安置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安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五、办事流程
(1)申请。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受理。
(2)受理初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资金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基本账户或安置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六、办理时限
一般按月申请办结。
七、咨询电话
295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