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3-09-11 2023-09-11 15:59

创业担保贷款窗口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11 15: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业务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小微企业)

法律依据:

1.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许人社办〔2018〕36号 )

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29号)

3.关于修订发布《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0〕3号)

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工作流程:受理→办结

申请材料:小微企业贷款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或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企业与当年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据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残疾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证据材料、刑满释放证据材料、《毕业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六)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和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

(七)《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八)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间:15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74-29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