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二、补贴对象
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员、返乡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
给予以上人员一次性补贴5000元。
四、申报条件
符合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员、返乡农民工。
五、申报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6.创办实体吸纳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
7..工资支付凭证;
8.近6个月经营记录有关单据(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复印件;
9.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六、办理流程
本人需要拿以上所需材料到人社局办理,并通过河南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许昌市东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0374-295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