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民政局 县级
2022-10-25 2022-10-25 17:07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5 1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10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1、户口簿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

2、因病住院的提供入院、出院证和病历首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原件;

3、因灾的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4、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