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写信须知

信箱写信须知
【信息时间:2024-07-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书记主任信箱受理范围

1.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的建议和投诉;

3.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程序和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建议;

4.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求助、投诉和建议;

5.适合受理的其他事项。

二、以下来信不纳入受理范围:

1.违背政策法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留言;

2.事实不清或留言人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虚假的留言;

3.正在或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留言;

4.正在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的留言;

5.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重复留言;

6.已定性且处理终结的留言;

7.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8.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9.不属于东城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留言。

三、注意事项

1)您在投诉、举报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同时您应对您的投诉、举报负相应法律责任。

2)在“是否同意公开”一栏中,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在网上公开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选择“否”, 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住址等隐私信息)。

3)信件内容须表述清楚、实事求是,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信件内容。

4)信件提交成功以后,请您登陆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uchang.gov.cn),点击互动交流栏目,然后在右上角输入您的注册名和密码,登陆个人中心后点击右侧“信件查询”查询信件回复内容(如果您忘记用户名密码,可用手机号码重置登陆密码登陆)。

5)一般情况下,信件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复杂性问题,7个工作日内回复问题处理进展情况;不宜公开回复的信件,承办单位将与网民联系解释相关情况。

6)请您写信时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
       感谢您对书记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