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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信息时间:2024-09-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27日,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规委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会议,市长、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市委宣传部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王自合,市委秘书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李海峰,副市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杨朝晖,市政协副主席、市委规委会副主任马浩,市政协副主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香,市委副秘书长杨喜照等29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本次提交的13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9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3项,市政规划类1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古槐街以西、市场后街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古槐街以西,市场后街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12413平方米(18.6亩),其中1-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458平方米(6.7亩),1-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955平方米(11.9亩),教育用地,低层、多层,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15%,容积率<1.2。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古城文化区,建筑色彩应与历史建筑群相协调,延续砖红、暖灰等中低明度、中高艳度的基调。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二)东城区90号、9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青芳街以南,紫云路以东,前进路以北,魏武大道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74117平方米(261.2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47863平方米(221.7亩),其中90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87112平方米(130.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4618平方米(111.9亩),9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87005平方米(130.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3245平方米(109.9亩),教育用地,多层为主,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1.5,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1.2车位/100名师生,非机动车停车位≥70车位/100名师生。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以中低明度的暖色为主。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三)许昌第二高级中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青芳街以南,紫云路以东,前进路以北,魏武大道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74117平方米(261.2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47863平方米(221.7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50763.1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23.9%,绿地率30.5%,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2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600个。

在下一步建设中,规划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非机动车停车处须配建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市教育局要加快推进二高整体建设,增加高中学位供给;学校内部的地下通道互通工程要与钧都路建设同步实施,满足东、西两校区师生交通需求,减少横穿马路的安全隐患;建筑色彩要自然、明快,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是学校类规划要选择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合理布局,确保学校规划的实用性和前瞻性,更好地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

(四)铁西片区108-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群众路以南,向阳路以东,运粮河以北,工农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2706平方米(49.1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

108号地块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5分钟生活圈配套要求配备相关设施,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方米/千人,设施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在108-2号地块内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配套设施宜相邻集中设置,相互共享。108-2号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整体选用高明度、低艳度的色调。整体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沿街高层建筑,连续等高建筑不宜超过3栋,高差应控制在较高建筑的1/5-1/3,兼顾高低起伏的韵律感。南侧沿河建筑高度宜低于地块内部建筑高度。建筑间口率不宜大于70%,高层建筑间口率不宜大于60%。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并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非机动车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9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加强沿湖、沿河景观及城市风貌管控,沿湖、沿河地区建筑整体高度要严格控制,形成高低错落有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城市天际线。

(五)许襄长输综合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工程选址及管线路由规划

供热管网起点位于襄城县首山电厂,终点位于许昌市中心城区文峰南路,长度约48.1公里,管径DN1000-DN700,其中襄城县段长约31.1公里,管径DN1000,建安区段长约3.5公里,管径DN1000,经济技术开发区段长约13.5公里,管径DN1000、DN900、DN700,中继泵站1座、隔压换热站1座,供热面积1507万平方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因1名委员参加其它公务活动离开会场,参会委员由29人调整为28人),其中赞成27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管线路由设计要合理、简约、安全,科学规划穿越铁路、河渠等重要节点工程,尤其是对地下工程、隐蔽工程建设要严把资质关、材料关、施工关,压实全链条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真正把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质量工程。

(六)东城区30-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建安大道以北,德星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3178平方米(19.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0237平方米(15.4亩),商服用地,高层为主,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2.5,机动车停车位≥0.7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3.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需根据不同业态配建停车位,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沿建安大道出入口应与建安大道辅道相连接。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市检察院要进一步梳理现状空地情况,科学论证土地用途,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市投资集团要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原党校地块建设,盘活土地资源。

(七)东城区115-2号地块、121-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碧柳路以南,桃源路以东,许由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21036平方米(331.5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95184平方米(292.8亩),其中115-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1618平方米(167.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98701平方米(148.1亩),121-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9418平方米(164.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96483平方米(144.7亩),工业用地(一类工业),行业分类为食品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113万/亩,税收≥11万/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以中低明度的灰色为主基调。

规划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115-2号地块不超过6909平方米、121-2号地块不超过675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地块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或“庭院式企业”。

沿许州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辅道相连接。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7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建安区政府要坚持标准和条件,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和组卷报批工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八)许昌北站片区04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新元大道以北,安远路以西,唐杨街以南,平远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0464平方米(60.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7630平方米(56.4亩),科研用地,多层为主,建筑限高<4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容积率<1.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现代商业区,以中低明度的暖色为主。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等与《许昌北站核心区城市设计(调整)》相一致。规划地块出入口位置均应避开公交停靠站,且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沿新元大道可设应急通道,应急车道与辅道相连接。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九)许昌市副中心81-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新元大道以南,清潩河西路以西,永贤街以东。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39937平方米(59.9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34074平方米(51.1亩),其中81-1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7155平方米(25.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4074平方米(21.1亩),商务金融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3.0,绿地率≥2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1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2782平方米(34.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0亩),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容积率<1.5,机动车停车位≥0.7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2.0车位/100平方米。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滨水活力区,以中低明度的暖色为主,可选取中高艳度的建材点缀,凸显特色脱颖而出。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等与《许昌新区副中心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相协调。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会议要求,示范区管委会要抓紧推动烟草研究所试验田搬迁工作,将其置换到城市规划区外,从而推动中央公园西侧发展。

(十)七一路以北、凭心街以东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七一路以北,凭心街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206平方米(4.8亩),居住用地,高层为主,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容积率<2.9,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古城文化区-协调区的过度区,色相维持暖色系,明度采用低明度至中高明度过渡,艳度采用中低艳度至中艳度过渡。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并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非机动车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十一)许昌富田石化有限公司加油充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文轩路以南,饮马河以西。B6-3a号(加油加气站)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943平方米(10.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135平方米(9.2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3027.69平方米,容积率0.49,建筑密度25.15%,规划机动车停车位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个。B6-3b号(充电站)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411平方米(8.1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4642.57平方米,容积率0.86,建筑密度31.82%,规划机动车停车位44个。

本站为二级加油站,设4台30立方米埋地汽油罐,1台30立方米埋地柴油罐,6台四枪潜泵式加油机,充电站设44个充电车位,加油作业区与充电区有明确的实体墙作为隔离。

加油站主入口设在西侧规划道路,宽度12米,出口设在文轩路,宽度8米。充电站入口与出口分开设置,均位于规划道路,入口宽度8米,出口宽度6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十二)昌盛路、许州路、永兴东路、魏文路围合区域片区规划及DQG-22-2、DQG-23、DQG-26-2、DQG-30-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规划范围为许州路以西,魏文路以东,昌盛路以南,永兴东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3.59平方公里。

规划地块建筑风貌属于一般区,以中低明度的灰色为主基调。规划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工业用地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或“庭院式企业”。

1、DQG-22-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位于周寨路以西,尚集北街以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51988平方米(78.0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47805平方米(71.7亩),其中DQG-22-2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4813平方米(67.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1268平方米(61.9亩),DQG-22-2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175平方米(10.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537平方米(9.8亩),工业用地(一类工业),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43万元/亩,税收≥17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DQG-2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位于周寨路以东,尚集街以北,许州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12234平方米(318.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为192443平方米(288.7亩),其中DQG-23-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2240平方米(78.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8060平方米(72.1亩),DQG-23-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2446平方米(78.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6989平方米(70.5亩),DQG-23-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3949平方米(80.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9492平方米(74.2亩),DQG-23-4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3599平方米(80.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7902平方米(71.9亩),工业用地(一类工业),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43万元/亩,税收≥17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DQG-23-1号地块内沿尚集北街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沿许州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辅道相连接。

3、DQG-26-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位于周寨路以东,尚德路以北,许州路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00568平方米(150.9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91153平方米(136.7亩),工业用地(一类工业),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43万元/亩,税收≥17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DQG-26-2号地块内沿尚德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沿尚德路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沿许州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辅道相连接。

4、DQG-30-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位于周寨路以东,尚德路以南,许州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6666平方米(100.0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60495平方米(90.7亩),工业用地(一类工业),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容积率≥1.0,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投资强度≥243万元/亩,税收≥17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沿许州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辅道相连接。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示范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强化高新区产业支撑,严把项目准入门槛,持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创新产业能级。

(十三)颐和云庭(原恒达尚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和顺街以北,潩河西路以西,规划道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1998平方米(48.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4536平方米(36.8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48671.27平方米,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15%,绿地率36.14%,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9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90个。

沿和顺街设置主出入口,沿潩河西路设置次出入口,沿西侧规划道路设置应急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390个均设置于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390个均设置于地上。

在下一步建设中,规划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配建充电设施,并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电梯设置感应装置,禁止电动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上楼,物业加强安全巡查。高层住宅应设置担架电梯,提高紧急医疗救援的效率和便利性,?确保病患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8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魏都区政府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形成新的问题楼盘;要妥善解决天宝路居住小区临时用电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对下步工作的要求

一是学习要深化,推动入脑入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规委会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更好地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

二是理念要更新,做到与时俱进。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城市建设的“第一粒扣子”。既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又要与时俱进谋新篇,主动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增强规划的精准性、实效性、前瞻性、权威性,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切实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要树立大数据思维,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有序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生命周期智能化,提升城市的智慧度与便利度。要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统一起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把关规划、立项等源头环节,坚决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强化经营土地的理念,充分发挥土地收储运营主体作用,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支撑保障。

三是本领要增强,更好履职尽责。规委会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对城市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主动、及时跟进学习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等,提升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履职尽责、用心工作;要积极建言献策、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把委员作用发挥得更好。市委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培训,要严格把关上会项目,提升办会效率和质量,降低企业成本。

四是调研要深入,合理规划布局。市教育部门要围绕幼儿园配建问题深入调研,根据学校生源、人口分布等情况认真测算,科学布局教育资源,既不空置浪费,又满足民生需求。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坚持优先建设路网、完善配套、熟地出让,提升土地价值;要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单独供地的幼儿园建设,为适龄幼儿提供更多学前教育优质学位,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与会人员:

史根治  刘  涛  王自合  李海峰  杨朝晖  马  浩

杨春香  杨喜照  方  炽  周  强  田会卿  李  淼

李晓文  冉高垒  郑若琰  李智虎  刁百闯  刘  庆

冀  伟  张淑芹  郑永辉  杨宏善  张军旺  苏凯强

张建军  炊丽敏  李  洁  张挪威  柴旭峥

列席人员:

刘二宝  郑  璐  杨增君  何继军  贺红旗  赵巍然

段建伟  刘  勇  王  皓  陈  伟  张振辉  刘志涛

王玉峰  白建辉  牛玉杰  黄俊华  韩慧霞  马丽红

吴  楠  寇  永  赵军鹏  韩岩修  宋涵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