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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信息时间:2024-06-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许财购〔2023〕2号)要求,随机抽取1家代理机构做为检查对象,抽查其5个服务类项目,对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对参加评价单位“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工作,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基本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意见表填写不完整;档案留存不规范等。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要求代理机构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将监督评价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检查结果良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优化检查频次,对检查结果较差的予以重点关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