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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信息时间:2024-0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许财购〔2023〕2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东城区财政局于2024年1月对许昌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依据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对参加评价单位“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包括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换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个阶段。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抽取了1家代理机构做为检查对象,抽查5个服务类项目。

二是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根据许昌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抽取代理机构及项目,对筛选的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项目提交的自查报告,按照《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引导》进行书面审查。目前,未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下步将组织专人进行实地现场检查。

三是坚持以治促改,明确重点,精准靶向,完善行业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合力,推进东城区政府采购监管网络更细更密,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早曝光”,强化震慑效应,推动东城区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