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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学习、促规范、提能力——东城区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培训
【信息时间:2023-12-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东城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聚焦源头管控,全面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市场活力。

明确责任主体,压实采购责任。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根据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明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职责,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落实需求调查,提高采购质量。要求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选择咨询、论证、问卷调查以及其他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法,对采购项目开展需求调查,按照采购项目影响程度、廉政风险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调查范围和调查内容,明确采购项目的主要特征及相应条件,确保采购需求科学规范、合理完整。

强化内控监管,规范采购程序。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作为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根据想要实现的采购目标,结合法律法规、采购预算、采购政策以及需求调查情况等,进行采购需求编制,对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逐一进行审查,按照内控要求做好风险分类和风险预判,完善应对措施和应对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