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东区要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的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自12月1日开始,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在辖区全面开展食品“生鲜灯”专项排查。
执法人员全面排查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生鲜肉菜店“生鲜灯”使用情况。通过查看光源色彩、亮度,对比自然光下肉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规定的商户,现场责令其更换照明设施。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商超、生鲜店、农贸市场35家,发现使用“生鲜灯”经营者1家,并已规定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区分局将持续加强新规的宣传力度,持续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还原农产品本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