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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采购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照政府采购月评考核体系,认真分析东城区政府采购领域存在问题,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预警台账,压缩政府采购各环节办理时限,充分保障中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一是评标当日最晚次日,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二是采购人要在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三是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四是合同资金支付情况,建立合同资金支付预警台账,专人负责,严格要求采购人根据合同支付时间,完成资金拨付;五是832农副产品扶贫采购,要求采购人提前完成采购,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