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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信息时间:2023-06-28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人需求管理水平。

一是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东城区区域内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需按照通知要求科学编制采购需求方案。区直各单位上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应将方案作同步上传至政府采购网站,并做好上报备案工作。

二是开展需求方案合理合规性论证。对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人难以自行确定技术指标、规格要求、服务标准等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项目,符合上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对初步采购需求方案组织相关专家或者供应商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论证,并与采购需求方案一并上报。

三是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按下发的范本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编制应包括需求调查情况、采购需求内容、合同订立安排、合同管理安排、履约验收方案等内容。通过对采购需求编制的规范,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需求编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