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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9-06-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许昌市对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许教基〔2017〕149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严格规范入学秩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坚持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9〕6 号)文件精神招生,中小学校起始年级要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55人以上为大班额;65人以上为超大班额);现超大班、大班数量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确保到2020年全面消除超大班,大班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四)坚持应入尽入原则。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各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东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学区范围6月底之前将在东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三、实施办法

(一)小学入学条件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25日期间。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招生公告。

2.报名年龄:凡年满六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儿童,依法登记报名、注册入学。

3.报名条件: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及水电气缴费单据)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簿、医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水电气缴费单据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

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同户(东城区户口)半年以上,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水电气宽带等缴费单据)。

2)进城落户。适龄儿童父母在东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和居住证为依据入学。 (无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今年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出具居住半年所交的水、电、气、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填写《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表格在登记学校领取。按照《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需持以下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一是父母在东城区务工且稳定居住一年以上,以居住证为依据报名(提供居住证、务工单位为其父母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花名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材料。二是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经登记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登记地点: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八里营小学审核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

4)特殊群体。一是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二是东城区拆迁居民,可按拆迁地所属学区安排入学,也可在租住地附近安排有学位空缺的学校。三是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于适龄儿童中残疾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的儿童,安排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

5)各学校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各学校可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予以接收。开学后,根据学籍系统统计信息,凡是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录入学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2日。各小学在招生前一周要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

(二)普通初中入学条件

1.报名时间:小学升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为8月1日-10日期间(在向魏都区申报小升初材料时,小学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准备好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魏都区教育局一份,家长留档一份,辖区内小升初报名具体时间由小学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在东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待市教育局名单确定后按照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由各初中负责通知,辖区各小学要配合做好小升初有关工作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张贴的公告。

2.报名条件:

1)有房有户。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小学毕业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及水电气缴费单据)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可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水电气缴费单据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公办初中报名入学。

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同户(东城区户口)半年以上,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水电气宽带等缴费单据)。

2)进城落户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在东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和居住证为依据入学。(无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可出具居住半年所交的水、电、气、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填写《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表格在登记学校领取。按照《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需持以下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一是父母在东城区务工且稳定居住一年以上,以居住证为依据报名(提供居住证、务工单位为其父母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花名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经登记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登记地点: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的,到邓庄中学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一中登记。

(4) 特殊群体入学。一是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二是老城区改造,属拆迁回迁户的,按拆迁地所属学区安排入学,也可在租住地附近安排有学位空缺的学校调剂入学。三是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于适龄少年中残疾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的,安排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

5)无其他房产的证明材料由审核登记信息的初中统一造册登记(登记信息有学生姓名、家长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办理入学手续。各初中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各学校可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予以接收。开学后,根据学籍系统统计信息及报名信息核查,凡是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录取、审核学籍。七年级新生开学时间为92日。各初中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在招生前一周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工作由各中心学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要积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解除后顾之忧。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严肃纪律。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坚决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凡班额达到55人的中小学校不得接收插班生)。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班额规定或招生计划的,须由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经教育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区纪工委要加强招生监督,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东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附件

 

东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1.实验学校(小学部):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2.学府街小学教育集团:清潩河以东、魏文路以西、天宝路以南、八一路以北及魏文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天宝路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3.许都路小学:清潩河以东、魏文路以西、八一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魏文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4.新东街小学: 魏武路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徐湾社区。

5.紫云路小学。学院路以东、魏武路以西、新东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马岗社区。

6.南海街小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及竹林路以东、学院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壹号城邦小区。

7.许州路小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8.文峰路小学:清潩河以东、竹林路以西、天宝路以北、陈庄街以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9.实验学校(中学部):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许都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孙湾小区、马岗社区。

10.学院附中: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陈庄街以南、许都路以北及学院路以东、魏武路以西、陈庄街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壹号城邦小区。

11.新东街中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路以东、许州路以西、永昌大道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八里营社区。

12.邓庄中学:原邓庄乡所辖村(社区)。

13.将官池一中:祖师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