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
2018-05-23 |
回复时限: |
2018-06-04 |
信件内容: |
阳光花墅小区有一业主在公共绿地养狗扰民,且不愿将狗挪走,阳光花墅物业也拿此业主没法,但是经过孙湾警务室分管阳光花墅的一位民警的多次走访以及耐心劝说,此业主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狗挪走,在此感谢这位雷锋般的民警同志,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是民众的事,这位民警同志都能当成自己的事来处理,再次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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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结果: |
东城区管委会: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工作的认可。东城区公安分局对负责阳光花墅辖区的孙湾警务室全体民警、辅警通报表扬,号召全局民警、辅警同志向此举学习,树立群众事情无小事的执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