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写信须知

信箱写信须知
【信息时间:2022-07-1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您在投诉、举报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同时您应对您的投诉、举报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在“是否同意公开”一栏中,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在网上公开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选择“否”, 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住址等隐私信息)。

三、信件内容须表述清楚、实事求是,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信件内容。

四、信件提交成功以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您提交信件的查询码,请您妥善保存查询码,凭此查询码您可以查看信件办理结果。

五、一般情况下,信件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复杂性问题,7个工作日内回复问题处理进展情况;不宜公开回复的信件,承办单位将与网民联系解释相关情况。

六、请您写信时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

七、以下来信不纳入受理范围:

1)违背政策法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留言;

2)事实不清或留言人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虚假的留言;

3)正在或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留言;

4)正在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的留言;

5)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重复留言;

6)已定性且处理终结的留言;

7)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8)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9)不属于市委、市政府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留言。

感谢您对领导信箱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