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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4-05-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东城区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多项措施有效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简化材料证明,提高参与便利度。坚持应减尽减原则,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相关活动实行“信用+承诺”准入制,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仅需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无失信记录及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全面取消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任何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任何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预留等,降低企业成本。

三、建立有效投诉处理机制。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与通知,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维护市场秩序。

下一步,东城区财政局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采购份额,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