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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政策 构建良好政采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24-02-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东城区财政局以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为抓手,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优化采购流程,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无缝监管”。

一、做好“事前”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细化预算指标时,严格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并要求依据部门预算,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地确定政府采购需求,确保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

二、强化“事中”采购精细化监管。 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一项目一承诺”责任管理的同时,强化对采购项目精细化监督检查,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文件编制、专家抽取、采购结果公告以及信用评价全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执行情况等予以重点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主动公告监督检查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注重“事后”采购结果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审核,定期开展履约验收检查。同时,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引导采购人重视采购结果管理,及时组织项目履约验收和采购资金支付,严禁恶意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