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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财政局: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信息时间:2024-02-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许财购〔2023〕2号)文件精神,东城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自查、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阶段。目前,东城区财政局抽取了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5个政府采购备案项目作为检查对象。截止目前,根据对“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指引对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初步检查,已编制完成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