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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04-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许昌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稳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市、区纪(工)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专题通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政策举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和“四风”问题回潮。

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遵守防控规定和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廉洁从严氛围。要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落实落细。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重点防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抬头问题,重点关注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置,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为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